不予全面豁免:亚洲企业重返卡特尔宽大处理计划之际,欧委会拒绝采用英国CMA全面豁免损害赔偿的方案
概述
动态:欧盟委员会(“欧委会”)卡特尔处处长Maria Jaspers在近期一次讲话中,对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拟对首个宽大申请人全面豁免私人损害赔偿请求的提议表示坚决反对。在此次讲话中,Jaspers司长还指出,在多年已无任何亚洲举报人申请卡特尔执法宽大处理之后,近期已经重新出现亚洲企业进入到欧委会的宽大处理申请程序之中。
意义:欧委会拒绝全面豁免私人民事损害赔偿的立场表明,民事责任风险仍将是反垄断执法威慑的核心抓手之一。与此同时,亚洲企业重新回归欧委会宽大处理申请程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跨境调查中各方竞相争取“首个宽大申请人”地位的态势。
展望:尽管英国CMA提出了全面豁免提议,但欧委会受理的案件依然持续存在私人民事损害赔偿风险,在欧经营企业应对此做好预判及规划。申请宽大处理的时机需要精准考量,既要确保达到主动配合欧盟行政执法的豁免标准,又要预判在欧盟成员国国内法院遭遇后续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的风险。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密切关注英国的立法动态,一旦CMA的相关提案经由一级立法程序正式通过并颁布为法律,可能将对涉及英国的卡特尔案件中当事方就主动提前申报(尤其是宽大申请)时点的判断与策略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概览
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已敦促英国政府对首个申请宽大处理的申请人给予全面豁免,免除其承担私人民事损害赔偿的责任。这项旨在强化卡特尔行为发现与执法效果的建议,反映出监管机构的如下顾虑:在实践中,巨额的后续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往往可能超过因申请宽大而获得的罚款减免收益,从而在整体成本收益权衡下削弱企业主动报告卡特尔行为的激励。然而,欧委会的相关政策并未因CMA的提议而发生改变。
近期在布鲁塞尔举行的一次会议上,欧盟委员会(“欧委会”)卡特尔处处长Jaspers处对CMA的建议提出了反对意见,并且还提醒指出,该豁免方案会限制受损害方可以获得的财务救济,对反垄断民事诉讼造成破坏,同时还有可能损害往往有赖于多个举报人而非单个宽大申请人的证据基础,进而削弱公共执法。
Jaspers处长在讲话中还表示,在欧委会做出认定违法的裁定后,损害赔偿索赔“或多或少已是定局,”并且证实案件成立往往需要多名宽大申请人。因此她认为,给予首个申请人“更大的优惠”,完全豁免其民事责任,反而可能打压后续申请人的积极性,进而削弱欧委会进行案件严密论证的能力。她主张,欧委会现有的宽大政策强化措施,辅以成功的依职权调查,足以提供充分激励,因而不再需要全面豁免私人民事损害赔偿。
欧盟委员会亦指出一项显著变化:在此前连续数年未有亚洲企业提出申请的情形下,亚洲企业已重新开始利用欧委会的宽大处理制度。欧委会表示,其目前已再次收到来自亚洲企业的宽大申请。
这一复苏态势恰逢欧委会将执法重点从固定价格和划分市场等传统卡特尔行为扩大到涵盖“新型”违法行为。最值得注意的是,欧委会在去年六月份首次对“禁止挖角”行为做出违法认定,对涉事的两家食品配送企业Delivery Hero和Glovo做出了3.29亿欧元(3.94亿美元)的罚款。该裁定正是欧委会扩展竞争损害理论的例证,同时也说明了目前进入执法程序的举报人和违法指控正日益多样化。
欧委会的执法重点扩大到劳动市场的限制行为和其他非传统卡特尔行为,以及亚洲企业重新申请适用宽大制度的现象,预示着未来将会有更多跨区域、适用多重竞争理论的反垄断调查行动。对此,我们建议相关企业重新整理并更新自身的合规计划、审计机制、突袭调查应对指南以及保密特权协议,尤其需要重点关注劳动用工方面的潜在反垄断问题。
三项要点
- 欧委会卡特尔处处长表示不会采用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提出的全面豁免首个宽大申请人的民事责任的建议:预计相关欧委会案件会继续存在私人民事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甚至已经获得行政执法层面宽大处理的当事方亦不例外。
- 执法扩展至劳动力市场,并适用“新型”理论:“禁止挖角” 等类似限制行为都是当前的执法重点;建议更新人力资源合规、培训和监督机制。
- 亚洲企业重新开始申请宽大处理: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跨境调查和证据共享;建议增强跨法域调查行动预案和突袭调查应对指南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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