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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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建议修订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内与执法相关的条文的咨询总结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公布了有关建议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内与执法相关的条文的咨询总结

于2023年8月8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公布了有关建议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内与执法相关的条文的咨询总结。

证监会将会付诸落实有关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内幕交易条文的建议。业界将有机会在立法过程中审阅有关修订的草案。该建议的作用是扩大《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内幕交易条文的范围,以涵盖(i)在香港就境外上市证券或其衍生工具进行的内幕交易;及(ii)在香港以外地方进行的涉及香港上市证券或其衍生品的内幕交易。该建议将使香港内幕交易法律的管辖地域范围与其他主要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相关法律的管辖地域范围(包括澳大利亚、新加坡和英国)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中的其他市场失当行为条文(例如虚假交易、操控价格和操纵证券市场)看齐。

证监会亦就另外两项建议修订征求了业界的意见,即(i)对《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作出修订以扩大证监会可针对受规管人士而申请作出补救及其他命令的基础,以及(ii)对《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03(3)(k)条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豁免作出修订,以将专业投资者豁免重新设定在发出广告材料的这个原有时间点上,即只向专业投资者发出的该等广告才可获豁免遵守证监会认可的规定。证监会意识到咨询回应者提出的实施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认为宜暂时搁置这两项建议修订。

证监会将继续观察市场的发展情况,并考虑各种其他方案以便为投资者提供充分保障,这些保障措施可能包括加强证监会的纪律处分权以及其他法律和监管框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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