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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日燦看併購> 璨圓反守為攻 併購結盟突圍, 經濟日報

璨圓光電成立於1999年,股票於2003年在台灣證交所掛牌上市,乃氮化鎵相關光電及電子產品的專業製造商,目前是台灣第二大的LED磊晶公司,僅次於晶元光電。

近年來,由於業者競相擴產以致市場供過於求,LED產業吹起整併風潮,許多小廠或因產品欠缺出海口,或因無法掌握技術及成本優勢,紛紛關門倒閉或被大廠併吞。

營運也慘遭虧損的璨圓,為了避免淪於淘汰出局的下場,除了致力提升其LED產品質量外,更透過一連串的併購結盟以加強自己的產業競爭實力。

垂直整合 找尋出海口

首先,璨圓的突圍戰略是與出海口廠商進行垂直整合。

2009年,璨圓與南韓樂金及台灣瑞軒共同在中國合資設立江蘇璨揚光電,由璨圓持股40%,樂金與瑞軒持股均為15%,其餘股份則由台灣東貝光電和南韓知名冷陰極燈管製造公司Wooree LED等認購。

江蘇璨揚計畫導入數十台有機金屬化學氣象沉積MOCVD機台以製造LED產品用的半導體薄膜,是台灣LED產業當時最大的登陸投資案。

其後,璨圓又於2011年初透過私募現增籌資新台幣約32億元,引進了日本最大商社集團三井物產以及台灣東貝作為策略投資人。

私募案完成後,三井與東貝持股分別約為15%及4.2%,成為璨圓最大及第二大的法人股東,三井並取得兩席璨圓董事席位。有了三井的加持協助,璨圓開始進軍日本市場,並積極爭取國際級客戶的訂單。

接著,璨圓更進一步擴大兩岸結盟。在LED照明市場方面,璨圓透過東貝與大陸建築電器產品大廠杭州鴻雁電器結盟,為璨圓LED照明晶片產品找到出海口。在LED背光源市場方面,璨圓也透過東貝打入大陸面板業者京東方的LED電視背光源供應鏈。

除了垂直整合外,基於擴大規模、降低成本和拓展市場通路的考量,璨圓也開始與同業進行水平整合。2012年12月,璨圓突然宣布將透過私募現增讓大陸LED磊晶廠龍頭三安光電的廈門子公司參股投資。這個私募案預計投資金額將達新台幣23.5億元,完成後廈門三安應可取得璨圓約20%股權,將超越三井而躍為璨圓新的最大法人股東,預期也將取得璨圓兩席董事。

結盟三安 具戰略意義

三安股票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目前是中國成立最早、規模最大的全色系高亮度發光二極體外延片及晶片生產重鎮,是發改委批准的「國家高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和科技部認定的「半導體照明工程龍頭企業」。璨圓能與三安結盟,有其一定的戰略意義。

台灣政府從2009年7月起逐步開放陸資來台,但LED產業原先仍屬禁止類項目。

2012年3月政府宣布第三階段開放項目,允許陸資參股台灣LED業者,但不得具有控制力。三安入股璨圓案如果順利完成,可望成為陸資參與台灣LED產業的首宗案件。

據報載,政府正在考慮第四階段開放陸資項目,預期將進一步取消陸資「不得具有控制力」的限制,改按持股比率把關,要求陸資持股低於50%。

由於璨圓與三安一向是競爭激烈的對手,如今卻急轉彎變成策略夥伴,消息傳出,各界一陣譁然。有同業人士憂慮此舉會是「與狼共舞」,將導致台灣LED產業關鍵技術外流中國大陸。

各取所需 創互利共贏

但也有人認為擔心技術外流大陸是過度自我膨脹,LED技術不是台灣獨創,中國業者有很多其他選擇,劃地自限只會讓台灣故步自封。

平心而論,三安投資璨圓20%股權,雖有近水樓台之便利,未必就能取得璨圓技術,主要還須看雙方的營運是否也有進一步的交流整合。併購結盟原本就是「各取所需」的交易,雙方互有長短,彼此各有盤算。若能互利共贏,合作自然長久;若不然,則可能滋生紛爭。

一廂情願固然難以成局,因噎廢食也是本末倒置,識者當應務實權衡利弊得失,把握機會,監控風險,庶幾可乎。

2013年4月,大陸媒體報導三安半數以上利潤來自政府補貼,並涉及隱瞞關聯交易、虛增投資、違反政府採購法等負面消息,是否屬實尚不可知,但已為璨圓與三安的合作投下震撼彈。目前此一事件正由大陸主管機關調查當中,是否會影響三安注資入股璨圓一事,未來發展難以預測。

(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