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法律鼓勵抓耙子, 工商時報, 趙梅君合夥律師

據報載,近年來面板廠商因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被控聯合操縱價格而付出鉅額罰金或身陷囹圄,其中三星在美國轉為污點證人換取免罰優惠。隨後在歐盟的反托拉斯調查中,三星因率先通報操縱價格的行為,因而全身而退。國內各界紛紛斥責三星的「抓耙子」行為。

寬恕政策

同業間聯合定價、圍標、畫分交易相對人或市場,或限制數量的行為,在國外稱為卡特爾(Cartel),我國公平交易法則稱為「聯合行為」,是各國反托拉斯法及我國公平交易法禁止的對象。

在美國,若有卡特爾行為是刑事犯罪,除了公司要付給政府罰金,參與的公司主管、員工也有刑責而將面臨牢獄之災;除此之外,對於受害者要負民事賠償責任,在我國,若有聯合行為也將被科以高額罰鍰。

同業間的聯合定價或其他聯合行為性質上難以調查。因此,美國在率先採用「寬恕條款」(leniency program),俗稱「窩裡反條款」,鼓勵參與卡特爾的廠商提供事證,以換取免除或減輕處罰的優惠。執法機關也可因此獲得事證對其他違法者處罰。

除了美國之外,歐盟、加拿大、南韓及日本等等國家,均已立法納入寬恕條款。我國公平交易法也在去年納入寬恕條款。公平會並於今年1月制定子法,具體規定寬恕條款適用對象及減免處罰的具體標準。

這種鼓勵窩裡反的「寬恕條款」,是基於卡特爾的參與者,因為猜忌其他共犯是否會為了減免法律責任而供出所有共犯,所以搶先去自首。它的威力在於只要有參與卡特爾,不知道哪一天會因為別人為了免罰搶先自首,而成為調查對象。

舉例來說,在調查甲產品時,調查對象A廠商為了免罰而舉發乙產品有卡特爾,參與乙產品卡特爾的廠商B又舉發丙產品有卡特爾,結果導致與甲產品毫不相關而參與丙產品卡特爾的C廠商成為調查對象。換言之,一層一層下來,原來是與自己無關的調查,可能因為他人連續的自首,而變成被調查的對象,就像一個網破了一個洞,造成整個網子的解體。

反托拉斯的國際化

在國際貿易發達且產業全球化的今天,反托拉斯的調查已非各個國家的國內法問題,操縱價格或其他聯合行為可能同時違反許多國家的反托拉斯法,而在許多國家都會受罰。各國也競相修法提高罰金。例如面板業,不但在美國受罰,後來也在歐盟及韓國受罰。更早的DRAM廠商,也先在美國受罰,後來在歐盟受罰。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國家針對反托拉斯案已有國際合作。據報載,去年韓國公平會調查面板操縱價格案,也是採用國際調查的結果作為處罰的重要依據。我國的公平會目前也已和法國、加拿大、紐西蘭、澳洲、匈牙利及外蒙古等國簽署競爭法的合作協議。

因此,可以預期,涉及多國市場的卡特爾,只要在一個國家受罰,在其他相關國家可能都會受罰。所以考慮是否要去自首而申請寬恕條款的適用,必須把各國的狀況納入通盤考量。

尤其,各國的寬恕政策不盡相同,有些國家並無寬恕政策;有些國家的寬恕政策對於處罰應如何減免非常明確,有些國家的執法機關對於處罰的減免有裁量權。廠商在決定是否要自首以換取免罰前,應該要查清楚,到底違反了那些國家的相關法令,並考慮各國的寬恕政策。若決定自首時,向有採取寬恕條款的國家均提出自首,以免在X國搶先自首免罰,在Y國沒有搶到第一個自首又要被罰。

目前許多國家的反托拉斯法(在我國是公平交易法)鼓勵「抓耙子」。為了防止自己變成他人「抓耙子」行為的受害人,必須搶先自首。只能說三星熟諳法律規定,作了對公司最有利的選擇。

(作者趙梅君是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